根据《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相关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2024年第31号)中的附表,在五分法中,符合肯定有关、很可能有关、可能有关的,按二分法可归属为“相关”;符合无关、可能无关的,按二分法可归属为“不相关”。
在临床试验统计分析(SAR)和撰写临床试验总结报告(CSR)时,需要将部分类别的AE统一归为与药物相关的AE,可以考虑两个方法:(1)参考《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相关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2024年第31号)的意见,将肯定有关、很可能有关和可能有关这三级归类为与研究药物相关,将可能无关和无关归类为与研究药物不相关;(2)根据《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评价·广东共识》(2020年),国内常用的评判结果包括:七分法、六分法、五分法、二分法。七分法:肯定、很可能、可能、可疑、不相关、待评价、无法评价/判断。六分法:肯定、很可能、可能、可疑、待评价、无法评价/判断。
为保证判断结果的客观性,给予研究者充分的判断空间,建议在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尽量采用七分法或五分法。但是本着“对研究药物不利”的新药评估的原则,我们建议将有关、很可能有关、可能有关和可能无关这四级归为与研究药物有关,特别是在创新药的临床试验中,尽早揭示药物的潜在安全性风险,以便在开发新药的过程中,合理制定风险管理计划、合理减弱受试者的用药风险,以提高新药研发的成功率。
因此建议在制定研究方案时,申办方可以考虑选择以上两种原则之一。如果还有行业内使用的其他“有关”和“无关”的归类标准,欢迎与我们进行讨论。
《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相关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2024年第31号)中的附表:
五分法 | 判定依据 | 二分法 |
肯定有关 | ● 有合理的时间关系 ● 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 ● 去激发阳性 ● 再激发阳性 ● 无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 |
相关 |
很可能有关 | ● 有合理的时间关系 ● 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 ● 去激发阳性 ● 缺乏再激发阳性证据 ● 无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 | |
可能有关 | ● 有合理的时间关系; ● 缺乏再激发阳性证据; ● 表现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: ①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,去激发 阳性,但也可用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; ②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,缺乏去 激发阳性证据,且无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; ③不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,去激发阳性,无其他合理的原因来解释: ④不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,缺乏去激发阳性证据,也有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; | |
可能无关 | ● 时间关系不能排除 ● 缺乏去激发阳性证据 ● 缺乏再激发阳性证据 ● 表现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: ①虽然符合已知的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 应,但可用其他更加合理的原因解释; ②不符合已知的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 应,且可用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; | 不相关 |
无关 | ● 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● 不符合已知的药物作用机制、特性或已知的不良反应 ● 缺乏去激发阳性证据 ● 缺乏再激发阳性证据 ● 可用其他合理的原因解释 |
回答日期:2024年07月27日